根据《咸宁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市级村级组织转经费的通知》(咸财农发【2024】5号)文件要求,为保障村级组织运转,按照咸宁市2024年村级组织运转经费分配资金476.2万元,现予以公示公告,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监督。
公示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至11月24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通山县财政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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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山县财政局
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