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根据省扶贫办 省人社局关于印发《湖北省扶贫车间规范化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鄂政扶发〔2020〕2号)、咸宁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扶贫车间认定工作的通知》(2020年4月16日)文件要求,经县扶贫办、县人社局核查,对因管理不便而停止运营、带贫益贫效果达不到规定要求的通羊镇新塘下村明创基科技有限公司新塘下分厂,取销扶贫车间认定,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自2020年11月12日至11月19日,接受社会监督,如有问题、意见或建议,请于公示期间向县扶贫办反映,电话:0715-2881551。
通山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2020年11月12日